当前速讯:九江规范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监督管理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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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新闻网讯(刘晨奂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程静)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依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制定印发《九江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工作,规范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据悉,《管理办法》共有六章十八条,适用于非煤矿山、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管理办法》明确,由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局网站发布评审单位邀请公告,告知评审单位基本条件、评审单位管理要求、评审费用支付标准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九江分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向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入驻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类别。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接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告知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入驻信息核对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评审单位的选取由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发布,各评审单位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报名参加随机选取。各评审项目的具体评审单位将通过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从所有报名的评审单位中随机产生,与定级部门九江市应急管理局签订评审合同。

《管理办法》还对现场评审提出要求,即评审单位签订合同后,应根据评审项目涉及的企业规模和工艺特点指定评审组长,召集组建评审组。同时,规范了评审单位实施评审前、评审过程中、评审结束后的各项流程。评审组织单位九江市防灾减灾中心负责监督现场评审过程和质量,并在江西省网上中介超市对评审单位进行满意度星级评价。

考核过程中发现单项否决内容或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分(不含本数)的,由评审组织单位约谈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考核过程中发现综合否决内容,评审组织单位将立即依评审合同约定终止评审,重新选取评审单位,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抄告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抄告的评审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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